
9月12日下午,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培训现场会在我院文渊楼二楼会议室隆重举行,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主任陈虎、副主任田素珍、在连高校学生处、市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负责人及我院分管助学工作的辅导员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助学贷款中心主任陈虎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方案的制定、政策模式、特点及借款人资格审查办法、风险金补偿金结算方式、操作中易出现的问题、与以往助学贷款的区别等作了详尽讲解。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8月开始在江苏、重庆、湖北、陕西、甘肃五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委托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由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期限:最长14年,即学制加10年;贷款用途:学费和住宿费;拨款方式:由放贷信用社将贷款直接转至高校学费账号;利息承担:学生在校期间所产生利息完全由省财政负担,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后产生的利息完全由学生个人交纳;担保方式:信用担保;借款人: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风险补偿金:15%,其中中央和江苏省财政承担14%,高校承担1%;贷款人资格审查:当年新生由当地教育局和高中共同界定,高校在校生由相应高校界定,审查时间每年3月;办理时间:每年7月1日-10月17日;还贷日期: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实施,标志着助学助困制度又进一步得到了完善。我院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将于下周正式启动。
会后,院党委书记刘健、院长晏维龙、副书记、副院长宁晓明亲切会见了与会代表,同时代表们还兴致勃勃的参观了我院海洋馆和体育馆。(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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