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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刘恩林同志被授予“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发表时间:2008-5-9 16:47:31    点击:   

      4月17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表彰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推进全省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根据《关于评选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苏毕就[2007]1号)精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南京大学115个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称号,授予东南大学朱小良等104名同志“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我校原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刘恩林同志被授予“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这是刘恩林同志继2004年、2005年之后,第三次获得这一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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